班戈县新型牧业经营主体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7年10月15日 18:05:18      来源:班戈县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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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消息 班戈县坚持转型发展、特色发展、循环发展、精品发展原则,按照“大胆探索、试点先行、积极稳妥、规范提升”的思路,以促进牧区发展、牧业增效、牧民增收为目标,稳慎推进新型牧业经营主体建设。

合作组织基本情况。班戈县共发展牧民合作社60家(其中,农牧业35家、批发和零售业9家、住宿和餐饮业6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家、制造业4家、居民服务和修理业2家、建筑业1家、交通运输业1家。)均已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达7881.5万元,入社成员4260户12293人,占全县人口总户数的38.2%、总人数的28%。经县农改办(专合办)的考评,按照“优胜劣汰、可进可出”的原则,创建了县级示范社4家。普保镇多尔格村牧业合作社、班戈双湖联合牧业专业合作社、佳琼镇5村牧民专业合作社分别被评为“国家级示范合作社”;德庆镇加龙牧业经济合作社等3家合作社被评为自治区级示范社;由3个国家级示范社共同组建的龙头企业,前期调查摸底工作全面完成,目前正在拉萨市注册。

家庭牧场基本情况。班戈县共培育发展家庭牧场25家(2家是2015年底组建、10家为2016年组建、13家为2017年组建,其中牦牛牧场23家,绵羊牧场2家),牲畜存栏6244个绵羊单位,年可出栏牲畜1860只绵羊单位、占全县出栏量的35.4%,带动从业人员142人,草场流转总面积64776.21亩,年限为5年,每年每亩流转费用为1.2元,每户人工种草面积10亩,储备饲料5000余斤。

新型牧业经营主体运营取得成效

经过三年多的试点试验,班戈县走出了一条新型牧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的有效路径,使新型牧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为推动全县牧业经济健康发展、加快产业化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的作用日益凸显。

合作组织运营情况。提高了牧业综合生产能力。通过合作社规范发展、壮大发展,逐步实现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加工、品牌化销售,实现了资金、技术、劳动力、草场等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进一步优化了牧业和牧区经济结构,提高了畜产品商品率和附加值,促进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粗放型畜牧业向效益型畜牧业转变。班戈县合作社养殖牛羊数量从实施规范化建设前不足3万头(只)增加到现在的5万余头(只),增长66.7%,合作社销售牛羊肉300吨、牛羊毛和绒100吨,分别占全县销售总量的20%和30%,数量和比重均比实施规划建设前翻了一番;实现了畜牧业发展产业化。通过规模化运作,有效克服了分散经营的牧户无法对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全程监控的弊端,促进了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牧业结构由“小而全、全而散”逐步向“专而联、联而强”转变。通过多尔格国家示范社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扩展蔬菜种植、标准化养殖、宾馆服务的经营业务,形成了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业链,经济效益倍增,2016年合作社发展畜牧业实现收入525万元、实现多种经营收入90万元;调动了牧民参与发展热情。通过实施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合作社规章制度,强化了合作社日常运营监管,利益分配机制更加规范,真正使群众成为合作经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已有超过35%的牧户加入了合作社,是实施规范化建设前的3.5倍,合作社数量从2013年实施规范化建设前的17家增长到目前的60家(其中,2017年组建畜牧业合作社7家,入社成员818户2825人),普保镇多尔格牧业合作社坚持“以强联强、以强联弱、以弱并联”发展思路,以草场、牲畜、劳力入股的形式,实行畜产品统一收回、统一分红、统一销售,提高了抵御风险的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增强了牧民群众发展畜牧业生产的信心;鼓起了牧民群众的钱袋子。实施合作社规范化发展,注重对畜产品实施统一生产标准、统一供应农资、统一市场销售,起到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销售价格的作用,通过储藏、包装、加工等延长了产业链,增加了产品附加值,有效促进了农牧民增收致富。据调查统计,2016年班戈县各类合作社实现生产经营收入3211万元,分别比实施规范化建设前翻了一番;合作社社员户均增收1528元,相比未参加合作社形成了以“区域化养殖、订单化销售、一体化服务、产业化经营”的生产服务模式,健全了“保底+分红”收益分配机制,2016年社员人均收入高出全县平均水平4220元。

家庭牧场运营情况。规范了内部管理。按照“分工不分家”的原则,建立了家庭牧场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饲养管理制度、免疫标示及养殖档案管理制度、消毒制度、信息登记制度、科学利用天然草原和分群放牧制度、优化畜群结构制度、人工种草制度、牲畜出栏制度、负责人岗位职责、会计岗位职责、饲养员岗位职责、定期防疫等12项制日常重要环节的工作;拓宽了销售渠道。通过参加地区畜产品展销会、县级展销会、农贸市场和旅游点销售共出栏牦牛82头、绵羊42只,拉拉400斤、牛奶1500斤,总共收入达到96万元,每个家庭牧场户均增收8万元,比往年增2-3倍,带动贫困户实现户均增收2000余元;保护了草地资源。家庭牧场成立以后,广大牧场主认识到草原对畜牧的重要性,开始积极保护草场,通过网栏建设,对天然草场进行保护;通过划分禁牧、休牧草场进行定期轮换,使草场得到休养生息;通过人工种草,恢复了草原植被,控制了草原退化;通过草场流转,扩大了饲养规模。目前,班戈县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总面积达到62.757万亩,其中家庭牧场流转草场面积就有64776.21亩,是2013年的6.2倍;解放了思想认识。通过家庭牧场的组建,广大牧民意识到只有缩短饲养周期,提高畜产品的质量,才能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目前,每个家庭牧场走在房前屋后开展人工种草(每户10亩),产出的饲草储备到枯草期,同时积极从外地购买草料和饲草,采取种养补饲结合的方式,对牲畜进行相应的补饲,使牲畜得到了饲草保障,饲养周期缩短,产品质量明显提升。


责任编辑:嘎玛罗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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