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班戈县委常委、副县长邵艳芳带队,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等部门对门当乡水凌镁矿点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督导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当场进行反馈。
检查组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应急救援装备物资不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要求企业根据实际需求,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对发现的其他问题当场进行反馈并要求企业当场整改,同时要求,矿山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三个必须”原则,严格落实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深入排查隐患,建立隐患清单,跟踪销号、闭环管理,防范发生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