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消息 为进一步加强《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普法宣传工作,有效推动普法宣传工作顺利开展,为《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的全面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月2日,班戈县公安局法制科组织警力开展《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普法宣传工作。
工作中,以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解答群众问题等方式积极宣传《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的主要内容、重大意义,并逐条逐项对《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内容进行详细解读;结合民族团结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形式、用群众能听懂、能理解的语言进行宣传教育工作,提升群众在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反对分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组织警力深入辖区行业场所对民族团结进步思想、相关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等进行宣讲,提升群众民族理论知识,增强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能力。结合走访入户治安隐患排查工作,县公安局法制科牵头组织警力进行入户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普法宣传工作,确保普法宣传工作取得实效,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了辖区群众民族政策理论知识水平,增强了辖区群众法治意识,加强了民族团结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筑牢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