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那曲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那财字〔2018〕91号)等规定,依据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2018年收入支出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018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收支情况等(具体数据详见各预算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最终数据)。
二、按照《那曲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那财字〔2019〕91号)、《班戈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政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班财字〔2019〕28号)要求,除少数按有关保密规定并经同级政府不宜公开部门预算的单位外。市直各部门请自本决算批复之日起20日内,通过政务信息渠道公开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
班戈县财政局
201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