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戈县卫生服务中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6年03月16日 11:06:37      来源:班戈县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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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在首次公示的基础上,对那曲地区班戈县卫生服务中心扩建项目(县级区域医疗中心)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那曲地区班戈县卫生服务中心扩建项目(县级区域医疗中心)位于班戈县县城以东,规划新城区的核心部位,班戈大道以北,用地西侧为县行政中心用地,用地北侧和东侧均为规划建设用地。

项目新征土地28963平方米,一期规模床位180张,远期预留发展床位规模120床,本期总建筑面积14923平方米,远期整体规划实现后总建筑面积约23307平方米。

本项目的建设,应充分体现避免重复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根据《综合医院建设标准(2008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2009年)》等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建设内容分以下几类:门急诊部、医技部、住院部、特殊设施用房、业务、行政管理及后勤用房(后勤用房包括液氧站、太平间、垃圾暂存、污水处理、锅炉房、水泵房、交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2)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3)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和机械废气;(4)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机械噪声。

2、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

(1)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2)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3)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和厨房油烟;(4)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水泵、汽车噪声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的对策与措施的要点:1、废水: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禁止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设旱厕收集,在施工期间定期清运至附近农田,用作农肥。2、固废:生活垃圾集中堆存于施工单位专门为施工期建设的临时生活垃圾收集站,定期由建设单位组织清运至垃圾填埋场。3、废气:施工场地要经常进行抑尘,干燥大风天气时,对施工场地、施工便道进行洒水,以减轻场区内扬尘的飞逸。4、噪声:在工程厂址建设前,应首先修筑场区围墙,墙体为封闭实体,有效减小施工场地噪声。5、生态: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方案将施工区控制在项目占地范围内;对工程土石方的临时堆放,并加强场地周边排水、拦挡设施,保证渣体稳定,对临时堆放场用塑料或者篷布加以覆盖,减轻水土流失。

运营期的对策与措施的要点:1、废水:项目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2、固废:医院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并设置了专用容器手机暂存,产生的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运至西藏自治区危废处置中心处理;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收集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3、废气: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污水处理站密闭途径控制,厨房油烟通过安装油烟净化器方式控制;4、噪声: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柴油发电机安防室内。供水水泵布置在底下,采取屏蔽、减震、隔音等措施,减少噪声强度,对风机等产生的气流噪声,采用消声器降低噪声。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十分明显的社会效益;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无制约工程建设的重大环境要素;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环保对策措施后,项目实施过程产生的环境负面影响得到有效的减免和消除;在认真贯彻“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原则,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直接与班戈县人民政府。、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若您希望进一步查阅环评报告简版内容,请发邮箱至182405390@qq.com索要查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正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

1)您对本项目是否有所了解;2)你认为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最大的环境问题是什么;3)您认为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可行;4)您认为本项目建成后是否有利于改善当地医疗卫生状况、经济发展状况;5)您认为本项目建成后对您的工作、学习、生活有何影响;6)您对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班戈县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13628965825

环评机构名称: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1号楼E座17层

联系人:何中华

联系电话:028-83395555        Email:182405390@qq.com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4日

责任编辑: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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