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班戈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9-08-12 17:31:46      来源:班戈县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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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戈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班戈县农村饮水

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相关规定,为全面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区、市水利部门安排部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班戈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兰阳琳人民政府县长

长:罗布次仁县水利局局长

员:江县发改委主任

次仁桑珠住建局局长

仁青拉增农业农村局局长

次仁吉宗自然资源局局长

巴桑顿珠县财政局局长

昂秋热旦县统计局局长

索朗多吉市生态环境局班戈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由罗布次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班戈县人民政府

2019621

责任编辑:卓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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