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戈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班戈县农村饮水
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相关规定,为全面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区、市水利部门安排部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班戈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兰阳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罗布次仁县水利局局长
成员:江顿县发改委主任
次仁桑珠县住建局局长
仁青拉增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次仁吉宗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巴桑顿珠县财政局局长
昂秋热旦县统计局局长
索朗多吉市生态环境局班戈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由罗布次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班戈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