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戈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
2018-10-31 17:59:43      来源:班戈县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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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消息 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提高班戈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集中财力办大事,强化与我县脱贫工作规划的衔接,扎实推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尽快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确保2018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号)以及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18〕60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要求,结合班戈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h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共享、开放的发展理念。按照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的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项目资金整合为抓手,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创新机制、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发挥好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使用效益,确保如期完成全县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二、基本原则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坚持“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整合的涉农资金向86个贫困村倾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坚决把脱贫攻坚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脱贫攻坚支出,兼顾农业农村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村可持续发展水平。坚持明确分工、协调配合的原则。明确各涉农部门统筹整合职责,夯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强有力的协调配合环境。坚持积极稳妥、注重绩效的原则。按照政府统筹整合、部门具体实施、乡(镇)村密切配合的模式,积极稳妥推进、规范管理,建立绩效考核机制,高标准、高效率完成好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三、目标任务

班戈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4111户15433人,贫困发生率达40.8%,贫困乡(镇)10个,贫困村(居)86个,是全区44个深度贫困县之一,经过两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县2016年脱贫707户2617人,2017年脱贫236户810人,两年内成功实现减贫943户3427人,贫困村(居)退出6个,圆满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指标任务,贫困发生率下降至31.5%,贫困群众年人均收入增长16%以上,贫困面貌得到明显改善。根据中共班戈县委、班戈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班委办发〔2017〕147号)文件精神和我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扶贫、脱贫措施。2018年预计实现脱贫11421人,80个贫困村(居),围绕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标准,贫困户脱贫要达到“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让贫困户享有更高质量的“吃、穿、住、行、医、养”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确保我县2018年完成80个贫困村居退出及贫困发生率下降至3%以下,从而达到全县脱贫摘帽任务。

自2016年以来,成立了班戈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脱贫攻坚指挥部和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生态脱贫组、产业脱贫组等16个专项小组,十个乡(镇)相应成立了脱贫攻坚指挥部,充实每个乡镇不少于5名扶贫专干,形成了分团作战、协力攻坚的格局。按照“脱贫是基础,产业是手段,共同富裕为目标”的工作标准,围绕转移就业、产业扶持、社会保障、特殊救助等路径,通过牧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实施加快推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脱贫攻坚指挥部还建立脱贫工作会议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县级干部脱贫攻坚责任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合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四、资金来源及规模

——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程序

县财政局收到上级下达涉农整合资金后,在7个工作日内以指标文件形式通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各职能小组及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及各职能小组根据我县脱贫任务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备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财政局,财政局根据报备方案编写当年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向自治区及市脱贫攻坚指挥部报备。

——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等5个文件的通知(藏政办发〔2018〕60号)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藏财农〔2018〕44号)

——文件摘要(藏政办发〔2018〕60号)

1.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2.自治区、地(市)、县(区)结余1年以上和结转2年以上的财政涉农资金全部统筹整合用于扶贫开发。

——资金构成

2018年我县涉农资金总规模24240.01元,纳入整合资金23440.01万元。

中央财政资金17988.81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435.83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5551.52万元、中央财政以工代赈2324.31万元、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60万元)、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85万元、中央财政车购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553万元、中央水利改革发展资金1094.13万元、中央林业补助资金(新增生态岗位)289.1万元、中央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5531.75万元。

自治区财政资金5224.87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49.63万元(自治区财政以工代赈449.63万元、自治区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00万元)、自治区水利改革发展600万元、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1600万元、农牧民技能培训资金246.27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定向政策类补助)128.97万元、自治区重点区域造林补助(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600万元。

班戈县本级财政投入扶贫资金226.33万元。

——资金投向

扶贫产业发展资金投入13819.59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2638万元,生态保护和建设资金投入5820.85万元,定向政策资金投入128.97万元,技能培训资金投入246.27万元,贷款贴息资金投入560万元,县本级投入生态环卫管护员154.8万元,扶贫产业停车场投入52.3万元,定向政策补助19.23万元。

(一)产业发展资金

扶贫产业发展资金13819.59万元投入使用于2017年产业项目续建(包括17个“短平快”项目、5个扶贫小商品房项目、2个万亩千畜项目)及2018年班戈县扶贫产业牲畜购置项目、班戈县保吉乡牦牛育肥扶贫项目、普保镇那拉玛村养殖场等28个产业项目中(具体项目实施内容详见项目实施明细表附表二)。

万亩千畜工程:新建班戈县国营牧场万亩饲料基地(普保镇5村),工程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万亩饲料基地投资2000万元,标准化色瓦绵羊养殖基地投资7000万元。整合资金中本次投入3187万元,项目建成后可人工种草10000亩、饲养色瓦绵羊8000只的规模,以班戈县绵羊养殖基地搬迁户、家庭牧场及牧业合作组织寄养的养殖方式,通过畜牧业生产→加工→展销→销售等一体化经营模式,带动我县贫困户286户1022人脱贫致富。

扶贫小商品房:此项目总投资1.5亿元打造具有班戈县特色扶贫小镇,总占地31482.85平方米,分布于县城、青龙乡、保吉乡、北拉镇、佳琼镇五个点,县城扶贫小商品房投资1.1亿元,四个乡镇点分别投资各1000万元,从整合资金中投入3561.46万元,项目建成带动我县贫困户1883人。

“短平快”项目:我县“短平快”项目共有17个,总投资9847.74万元,整合资金中投入1224.43万元用于建设“帕里”奶牛引进、新吉乡缝纫店、扶贫运输车队等项目,“短平快”项目建设共计带动我县贫困户585户2230人。

2018年产业项目:2018年扶贫产业项目有班戈县高寒生态综合养殖生产开发扶贫产业项目、班戈县扶贫产业牲畜购置项目、班戈县保吉乡牦牛育肥扶贫项目等28个项目,总投资27691.26万元,2018年扶贫产业建成后将带动我县贫困户821户3141人彻底脱贫。

建设年限:2018年5月-2018年12月

责任单位:班戈县农牧局

责任人:索朗曲交

(二)基础设施资金

1、农村公路项目

投资资金:255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53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普保镇刚果村温泉公路;尼玛乡纳扎牧场公路;门当乡9村至采择游牧点公路;新吉乡扣球村如青、阿秀、格萨、萨隆、曲秀、森那自然村公路。   

建设地点:普保镇刚果村、门当乡9村 、新吉乡扣球村、尼玛乡达果村    

建设年限:2019年5月-2019年12月

责任单位:交通局

责任人: 永胜       

2、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投资资金:8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5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采取牧户自行维修、政府维修、政府新建的方式解决十个乡镇建档立卡户319户无房、危房问题。   

建设地点:十个乡镇

建设年限:2018年9月-2018年12月

责任单位:住建局

责任人: 次仁桑珠      

(三)生态保护类补助资金

2018年总生态岗位人数16631人(其中:林业系统7483人,草原监管员7553人、村级水管员328人、农村公路养护278人、旅游厕所保洁员35人、城镇保洁员和村级环境监督员944人、地质灾害群防群测10人),年补助标准3500元/年,补助总资金5820.85万元。

保吉乡 963人(其中:林业系统296人,草原监管员512人、村级水管员15人、农村公路养护28人、旅游厕所保洁员14人、城镇保洁员和村级环境监督员53人、地质灾害群防群测1人、机动岗位44人)、补助资金 337.05 万元。

北拉镇2418人(其中:林业系统815人,草原监管员1364人、村级水管员15人、农村公路养护28人、旅游厕所保洁员0人、城镇保洁员和村级环境监督员181人、地质灾害群防群测0人、机动岗位15人),补助资金846.3万元。

德庆镇1869人(其中:林业系统1145人,草原监管员514人、村级水管员15人、农村公路养护28人、旅游厕所保洁员9人、城镇保洁员和村级环境监督员137人、地质灾害群防群测1人、机动岗位20人)、补助资金654.15万元。

佳琼镇1386人(其中:林业系统699人,草原监管员604人、村级水管员15人、农村公路养护28人、旅游厕所保洁员0人、城镇保洁员和村级环境监督员3人、地质灾害群防群测1人、机动岗位36人)、补助资金485.1万元。

马前乡1112人(其中:林业系统463人,草原监管员396人、村级水管员15人、农村公路养护27人、旅游厕所保洁员0人、城镇保洁员和村级环境监督员156人、地质灾害群防群测1人、机动岗位54人)、补助资金389.2万元。

门当乡2126人(其中:林业系统931人,草原监管员1019人、村级水管员15人、农村公路养护28人、旅游厕所保洁员7人、城镇保洁员和村级环境监督员110人、地质灾害群防群测1人、机动岗位15人)、补助资金744.1万元。

尼玛乡1032人(其中:林业系统492人,草原监管员429人、村级水管员15人、农村公路养护27人、旅游厕所保洁员0人、城镇保洁员和村级环境监督员53人、地质灾害群防群测1人、机动岗位15人)、补助资金361.2万元。

普保镇2030人(其中:林业系统833人,草原监管员1114人、村级水管员17人、农村公路养护28人、旅游厕所保洁员0人、城镇保洁员和村级环境监督员7人、地质灾害群防群测4人、机动岗位27人)、补助资金710.5万元。

青龙乡1757人(其中:林业系统722人,草原监管员891人、村级水管员15人、农村公路养护28人、旅游厕所保洁员5人、城镇保洁员和村级环境监督员81人、地质灾害群防群测0人、机动岗位15人)、补助资金614.95万元。

新吉乡1938人(其中:林业系统1087人,草原监管员710人、村级水管员15人、农村公路养护28人、旅游厕所保洁员0人、城镇保洁员和村级环境监督员83人、地质灾害群防群测0人、机动岗位15人)、补助资金678.3万元。

(四)农牧民技能培训资金

(1)2018年农牧民技能培训资金下拨130.65万元,上半年培训716人,其中那曲市组织培训83人(培训经费由那曲市人社局负责承担),县人社局组织培训633人所需培训经费1301520元。培训项目如下:

1、自身需求类

培训公路养护6人,培训标准2200元/人,30天,投入培训资金13200元;

培训餐厅服务员9人,培训标准2200元/人,30天,投入培训资金19800元;

培训客房服务员3人,培训标准2200元/人,30天,投入培训资金6600元;

培训家政服务员6人,培训标准2200元/人,30天,投入培训资金13200元;

培训动物疫病防疫员2人,培训标准2200元/人,30天,投入培训资金4400元;

培训畜牧业养殖技术2人,培训标准2200元/人,30天,投入培训资金4400元;

培训保安员31人,培训标准2200元/人,30天,投入培训资金68200元;

培训摩托车修理工17人,培训标准2200元/人,30天,投入培训资金37400元;

培训建筑类7人,培训标准2750元/人,45天,投入培训资金19250元;

培训中式面点师3人,培训标准2750元/人,45天,投入培训资金8250元;

培训电焊工4人,培训标准2750元/人,45天,投入培训资金11000元;

培训手工木工3人,培训标准2750元/人,45天,投入培训资金8250元;

培训中式烹调师3人,培训标准2750元/人,45天,投入培训资金8250元;

培训民族手工艺5人,培训标准1760元/人,30天,投入培训资金8800元;

培训藏式烹调师63人,培训标准1760元/人,30天,投入培训资金110880元;

2、就业岗位所需技能人才类

培训家政服务员2人,培训标准2200元/人,30天,投入培训资金4400元;

培训畜牧业养殖技术14人,培训标准2200元/人,30天,投入培训资金30800元;

培训建筑类7人,培训标准2750元/人,45天,投入培训资金19250元;

培训维修电工1人,培训标准2750元/人,45天,投入培训资金2750元;

培训中式烹调师9人,培训标准2200元/人,45天,投入培训资金19800元;

培训藏式烹调师2人,培训标准1760元/人,30天,投入培训资金3520元;

3、储备所需技能人才类

培训餐厅服务员52人,培训标准2200元/人,30天,投入培训资金114400元;

培训藏式烹调师322人,培训标准1760元/人,30天,投入培训资金566720元;

培训创业60人,培训标准3300元/人,10天,投入培训资金198000元。

责任单位:班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人:吴炎平

(2)根据那曲市《关于下达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奖励资金)的通知》(那财农指(专)字〔2018〕22号文件(促进就业经费),经班戈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第七次会议、班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研究通过,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奖励资金)115.62万元使用范围:用于贫困户以工代训费用60万元,用于促进就业补贴30万元,用于贫困户在乡、县、市、自治区培训补贴25.62万元。

责任单位:班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人:吴炎平

(五)定向性政策补助

2018年定向政策性补助人数5700人,年补助标准260元/人,补助总资金148.2万元 ,其中:普保镇598人,补助资金15.548万元;佳琼镇409人,补助资金10.634万元;德庆镇642人,补助资金16.692万元;青龙乡259人,补助资金6.734万元;北拉镇832人,补助资金21.632万元;门当乡1078人,补助资金28.028万元;马前乡228人,补助资金5.928万元;尼玛乡505人,补助资金13.13万元;新吉乡981人,补助资金25.506万元;保吉乡168人,补助资金4.368万元。

责任单位:班戈县民政局

责任人:索朗德吉

(六)精准扶贫贷款贴息

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产业贷款贴息补助,安排贷款贴息资金560万元。

责任单位:班戈县财政局

责任人:巴桑顿珠

(七)本级财政整合资金建设任务

2018年我县本级财政整合226.33万元,用于定向政策补助缺口19.23万元,解决我县生态环卫管护员补助,我县生态环卫管护员共516名,补助每人每年6000元,所需资金309.6万元,市级承担50%资金154.8万元已下拨到我县,县级承担50%资金154.8万元将从扶贫办本级财政配套10%中解决,剩余资金52.3万元将投入用于扶贫产业停车场项目建设中。扶贫产业停车场项目分三个项目点:为班戈县江龙玛曲湿地公园对面左右两侧分别建设占地面积3989.5平方米和812平方米的小型车辆停车场以及附属设施;班戈县文化产业园区后面建设占地面积4390.2平方米的小型车辆停车场以及附属设施;班戈县物流中心建设停车场以及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335.84万元,项目建成后实现稳定就业9人,带动贫困户19户27人脱贫。

六、 整合保障机制

(一)统一思想、高度认识。各乡镇、涉农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统筹整合资金的工作上来,充分认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脱贫攻坚战的新举措,是新形势下贫困县财政保障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集中力量解决贫困标准线下的村和人共同发展,有利于转变和履行政府职能,有利于城乡协调发展和示范引领发挥。

(二)创新机制、拓宽筹资。扶贫、财政要积极探索开展产业扶贫、资金收益扶贫等机制创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贷款贴息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脱贫攻坚,扩宽贫困群众收入渠道。

(三)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为了确保整合工作有序开展,市上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政局、扶贫办、农牧局、水利局、交通局等涉农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规划、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等重大问题进行统一决策,构建总体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

(四)各司其职、强化分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由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分别履行职责。县财政局主要负责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归集、预算安排、拨付和管理,各乡镇、扶贫、发改、民宗、民政、林业、农业、交通、水利、住建、教育、环保、人社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扶贫项目规划申报和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制定,及资金的日常管理、组织项目的实施、公开公示、绩效评价、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纪委、监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工作。

(五)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信息要在指定的媒体发布公告,增强透明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预算安排、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县扶贫办、财政局等资金使用管理部门要履行职责,及时在本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包括中央和省、市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在内的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行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六)实行扶贫项目绩效管理。县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对扶贫项目相关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一是有关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单位预算时,科学合理测算扶贫项目资金需求,设定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未按照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纳入扶贫项目库,不得申请相关预算。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扶贫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预算一同批复。二是预算执行中,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机制,组织资金使用单位定期对预算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三是预算执行终了,有关部门应当组织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财政和扶贫部门根据需要,选择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七)加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和监督。财政、扶贫、发改、民宗、林业、民政等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开展检查;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全面履行职责,强化日常监督,经常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相关部门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要严格按规定对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履行指导和管理职责,与乡镇紧密配合,共同管好用好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要切实加强对各乡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情况督查,重点检查各乡镇贯彻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安排、拨付和使用管理、公开公示等情况。审计部门每年应组织专门力量对统筹整合资金情况及各类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对非贫困乡镇、村应每年进行扶贫资金抽查审计,脱贫攻坚期间实现对贫困乡镇、村扶贫资金审计全覆盖,审计局应对重点扶贫项目实行同步审计。

附表:

班戈县2016-2018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情况(点击下载)

班戈县扶贫资金到位分配情况公示表

班戈县扶贫产业项目资金公示表

班戈县(区)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来源及支出表

责任编辑:温大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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