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昌鲁
2015年01月30日 11:27:18      来源:班戈县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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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戈,藏语意为“吉祥保护神”,因其境内的“班戈错(湖)”而得名,位于藏北高原的纳木错、色林错两大著名湖泊之间,属南美塘高原湖盆地区,山势平缓,草原开阔,地势西高南低,平均海拔4700米。优越的地理、人文环境造就了本地人能歌善舞的性格,歌舞成为人们精神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昌鲁(侠盗歌)便是班戈牧歌中广为流传的重要一种。

昌鲁(侠盗歌)是藏北民歌的基本体裁之一,歌词多为即兴创作,历史悠久,流传广泛。自由、悠长的节奏形态是昌鲁(侠盗歌)体裁的典型特征,它主要表现在两个互相依存的方面:在陈述唱词的部分,歌曲音乐的节奏接近自然语言的节奏,目的是直接而清楚地说出心中的话;在唱词的词组或句读的后面,也就是旋律的乐节或乐句的尾部,此类歌曲常常出现自由延长音,为的是尽情抒发心中的慨叹。唱词陈述部分有规律的密集型节奏,与感情咏叹时的自由延长音形成了密集与宽放、规律与自由的鲜明对比,并且由于二者频繁而多样化的交替,丰富了歌曲的节奏布局,强化了歌曲音乐的表现力。

昌鲁(侠盗歌)表现方法上大量采用比兴、比喻等手法,语言颇具特色,接近口语 ,作品具有较浓的生活气息。

昌鲁(侠盗歌)于2011年年初被国务院批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责任编辑:许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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