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消息 为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顺利推进班戈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做好集体资产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加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舆论宣传,引导带动广大牧民群众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充分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10月10日,班戈县产权办工作人员深入班戈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试点保吉乡热她村开展产权制度改革成员身份界定初步工作,保吉乡产权办工作人员及村户代表共有92人参加了宣讲会及相关工作。
农改办普珍结合班戈县实际再一次宣讲集体资产相关政策及成员身份界定的相关内容。尊重历史,照顾现实。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成员随之发生演变,应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历史形成发展演变的客观实际,考虑现实情况,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做好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切实维护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确保质量。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应依法依规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开展,界定过程公平、公正,界定结果公开, 确保做到不重不漏,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质量;同类人员,标准一致。成员身份确认涉及每一名人员切身利益,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同一类人员应当采取一致的标准进行成员身份确认。不能实行双重标准。同一所在地村、组两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身份界定办法应当一致,取得同一所在地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人员同时取得同一所在地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班戈县域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采用相对一致的标准对成员身份进行界定,保持县域相对一致;政策界限。成员身份确认时间段为8月31日之前,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决策程序确定基准日之后,自该时点起,原则上按照“出生不增、死亡不减、迁入不增、迁出不减”进行家庭成员数量固化管理。
通过此次工作,群众明白了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且清醒的认识到了成员身份确认的相关政策,同意了班戈县制定出台的关于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最后县、乡产权工作人员及驻村一起按照牧民群众提供的信息和户口本,实际填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初步登记表,并跟牧民群众核对签字画押。